2012年9月3日 星期一

全民幫法官改作業,檢討法官訓練及書類審查制度

臺北市文山社區大學「公民陪審團」課程師生重寫72份法院判決書成果發表記者會

全民幫法官改作業
檢討法官訓練及書類審查制度,從72份判決書的事實與證據談起

時間:2012年9月5日上午09:10-09:45
地點:立法院中興大樓103會議室
(台北市濟南路一段3-1號)

無論是司法院推動的觀審制或民間改革團體爭取的參審制、陪審制,認定事實(fact-finding)都是參與司法審理之公民的職責,臺北市文山社區大學的17位師生,近日聯手完成全國各地院72份、199位法官撰寫之判決書的「根據證據認定事實」重寫作業,發現下列問題:


上述結果呈現為數不少的刑案沒有科學證據,以沒有補強證據的自白與證詞為主要證據,甚至連無法查證的傳聞都可以成為認定事實的證據,使得司法正義難保,令人懷疑冤獄案件有多少?
多數案件扣不到犯案工具,扣到犯案工具也不鑑驗科學證據,刑事審判仰賴沒有補強證據的自白或證詞,人人都說是你就是你的「曾參殺人」審判模式,人人自危!陳肇敏案享受的無罪推定原則、因果關係謹慎論證,在台灣是特例,不是通案!
1. 邱和順案:在邱和順所涉的柯洪玉蘭案中,法官認定柯洪玉蘭接到歹徒電話後「不疑有他」,沒有任何證據支持,讓人誤以為法官有如上帝一樣,能全知地掌握死者的心思。
2. 許榮洲案:法官採信智商不到70分的許榮洲回憶14多年前犯案經過之自白,推翻全國第一學府之台大醫學院的醫學鑑定諮詢報告,全國第一學府敗給IQ不到70的被告,補強的科學證據不敵自白。
3. 江國慶案:科學辦案的「依賴性補強證據」明確排除江國慶涉案的可能,但辦案人員拒絕科學辦案,硬是以刑求所得之虛偽自白判案,造成冤獄。
4. 翁其楠案:法律禁止傳聞證據,但全國矚目的翁其楠案,法官居然允許「江湖傳說」做為認定事實的證據。
公民絕對有能力參審和陪審,公民參與的研究結果甚至指出唯一的選擇:應儘速檢討法官訓練及書類審查制度,以避免判決書成為人民學習認定事實的錯誤教育範本。文山社區大學師生也呼籲更多社區大學師生一同來「重寫判決書事實」,區別有證據的「事實陳述」與「臆測」、「意見表達」,建立理性抉擇的庶民文化。
依據這次重寫判決書的成果顯示,我們相信人民有能力參審和陪審,我們支持公民有實際審判權的參審制或陪審制!

記者會流程
09:10 文山社區大學校長鄭秀娟:找出證據與事實,建立理性抉擇的庶民文化
09:13 烏龍地院判決行動劇
09:18 文山社大公民陪審團課程老師田蒙潔:邏輯和科學方法
09:20 尤伯祥律師(邱和順案義務律師團成員)
09:23 文山社大公民陪審團課程學員3位:你我都有能力認定事實和陪審
09:27 鄭文龍律師(公民陪審制推動律師)
09:30 社區大學全國促進會理事長林朝成教授(邏輯是理性討論的公民文化基礎,每個縣市的社大師生都可以就該地區法院的判決書進行練習)
09:33鄭豐喜文教基金會執行長何祖瑛、環境資訊協會秘書長陳瑞賓、開學文化出版社董事長蔡素貞校長、台北市社區大學民間促進會理事長蔡傳暉教授(華梵大學通識中心主任)
09:40 媒體記者問題與回應或私下訪問
09:45 記者會結束
新聞聯絡人
臺北市文山社區大學校長鄭秀娟0910-101-570
台灣邏輯司法網田蒙潔(美國密蘇里州律師) 0933-827-647
重寫199位法官之72份判決書事實的全部相關資料,公布在台灣邏輯司法網twlaw.tw,敬請查閱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