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2年9月24日 星期一

「公民陪審團—司法監督與公民參審實務」課程




課程理念

  近年來,有些司法判決備受社會大眾及媒體輿論的批評,並產生「白玫瑰運動」以及出現所謂「恐龍司法官」標籤式用語,有些案件則是伴隨著新證物的發掘、或證人翻供而被視為冤案平反。由於國人對法學常識的陌生,一旦個人遭受司法權益受損往往僅能倚賴律師,儘管已有「法律扶助基金會」提供弱勢者一個司法救濟的管道,但多數民眾還是有「有錢判生」的興嘆。


  在個人的司法權益之外,司法作為民主政體國家的行政、立法與司法三權分立之監督職能,其品質不但是衡量一個政府的廉能程度,其實踐成效也可以成為人民參與政策的人權保證實證。例如,司法可以判決環境影響評估程序不當,行政法庭亦可判決公務員行政程序是否有瑕疪,不僅保障人民的權益,亦能督促政府部門人員依法行事。因此,提升民眾在日常生活中吸納法學素養成為現代公民,藉以提升政府施政品質與善盡司法監督的公民權,是本計畫繼去年「大環境小公民」後繼續辦理「公民陪審團-司法監督與公民參審實務」工作坊的努力方向。

  本校繼99年以「監督」及「公平正義」為本計畫培養公民監督觀念之課程主軸,到100年以「大環境小公民─環評制度與公民參與」,將環評法的運作與政府依「行政立法」作為公民參與的場域,今年,則計畫在本工作坊中培養現代公民之法學素養「邏輯辯證」。課程將以大哲學家亞里士多德和大偵探褔爾摩斯的「演繹邏輯」當作刀,解剖「高雄女童性侵案」、「江國慶案」、「蘇建和案」和「邱和順案」,讓參與者看到主流媒體看不到的法律觀點,認識我國司法審判過程中的問題,解析可能提昇司法審判品質的方案。




課程時間與內容
 
第一場


第二場


第三場


第四場


授課教師簡介

田蒙潔 

美國密蘇里州律師,密蘇里州立大學哥倫比亞校區法學博士警察局政風室代表


高全國

民間公民與法治教育基金會資深講師、崔媽媽基金會義務法律、國立編譯館社會領域教科書審定委員、淡江大學公行系兼任講師,民航局法律訓練課程講座、金控集團法務部門最高主管暨律師







◎主辦單位:臺北市政府政風處


 承辦單位:文山社區大學

 計畫名稱:101年度推廣「廉能政府與倫理社會」計劃



◎歡迎民眾參與本次課程研習,報名請洽文山社大辦公室:


 文山社大辦公室電話:02-2930-2627

 連絡信箱:leeew72111@gmail.com