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0年10月29日 星期五

公共政策論壇:性交易娼嫖雙方將不罰!營業場所該設在哪裡?

去年大法官釋憲宣布社會秩序維護法80條的罰娼條款違憲,必須修法為娼嫖皆不罰,內政部現在只辦了兩場公聽會徵求民意及兩場閉門專家會議,就打算在年底做出修法草案,我們認為內政部真有擔當和魄力的話,應該要多辦幾場公聽會直接與民對話,及推估在台灣既有的現實下,各種模式所帶來的管理成效及社會成本,以權衡各方面的利弊得失,才能為台灣制定出一套真正務實有效的性交易政策。

日日春(日日春關懷互助協會)作為積極發聲的民間團體,認為公共政策的制定,應該是由下而上發聲,人民自己必須有充足資訊及充份思辨政策後,才能有效監督政府對於公共政策負責任的態度。評估目前內政部正在研擬的修法方案,明年11月性交易娼嫖皆不罰了,但是「性交易地點」、「攬客通路」、「經營模式」等相關配套該怎麼辦,如何兼顧性工作者權益及居民的公共利益呢?

日前內政部長江宜樺說要再進行一次民調,年底即將端出配套方案,日日春認為此爭議議題,牽涉到的層面和疑慮很廣,在民調前,應該要面對面細緻對話釐清,不該只有民調這種平板的「贊同」/「反對」足以呈現各種意見下所反映的具體經驗和擔憂,又該如何對症下藥,擬出正確的配套措施?

日日春希望透過「性交易政策論壇」,蒐集民意及各種焦慮,向內政部主張更有效務實,同時真正對公眾有益的性交易管理政策。邀請您一同來參與。 

【日期】2010年11月5日
【時間】19:00-21:00
【地點】文山社區大學木柵校區 視聽教室

【討論子題】
1.您認為「性,可以交易」嗎?
2.您認為性交易,可以除罪/合法,且必須有相關的管理措施嗎?
3.您認為「性交易」有哪些面向國家應該介入管理?性交易/性產業叢生的利益結構,相關爭議問題是如何產生的?
4.台灣現實社會的性交易地點爭議之處?專區?

【與談人與簡介】
性工作者\美子
未滿十六歲,初中剛畢業就去工廠了,當時父親病危,就趕快找個男的嫁了,以了父親遺願。做過非常多的工作,從娼期間28年,曾去過日本、香港、澳洲、加拿大…等國家從事性交易,看過各種不同的男性,也經驗到各國不同的性產業政策對性工作者的影響,也看到不同模式所帶來的社會影響和行業祕辛。

日日春外展部主任\李玉菁
從資深日日春義工,協助前公娼學電腦打字開始,慢慢體會性工作者跟一般勞動者一樣為生計打拼,卻因為重重的性道德污名而無法正視自己對社會的貢獻,故正式進日日春當工作人員。從2006年起深入萬華街頭外展,接觸底層街頭型個體戶性工作者(即流鶯),看到法律制定與實際執法間的落差,及非法化之下性工作者被對待的不公。同時欲透過大量與市民溝通對性產業的疑慮,期望可以創造出維護性工作者的生存及不影響到居民安寧/安全的性交易政策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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